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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发布伊利酸奶生产日期造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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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3) 稿件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11月22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乳粉、液体乳制品、含乳饮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称,在检查中,质检人员发现“伊利”牌袋装酸奶提前两天标注生产日期。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超前标注生产日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一事件引发了各方争议。
据了解,质检执法人员在2004年10月9日抽样时发现北京鸿达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利”牌(125克/袋)酸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4年10月11日,比抽样时间还要错后两天,存在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 详细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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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媒介公关经理李先生说,市质监局此次抽查的是北京鸿达乳品有限公司代加工生产厂房的产品,是合格的酸牛奶。
他解释说,酸牛奶在下流水线时就打生产日期,这个日期一般会比出流水线的日子晚两天。因为酸奶下流水线后要进行发酵和冷链程序,这个过程就是两天,待检验合格后才出厂,也就是说,酸牛奶进入销售环节时的日期正是打在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李经理说,公司将就此事与市质监局交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