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眼前发生了火灾,假如街头歹徒正在实施抢劫、盗窃,作为一名中小学生目睹这一切该如何应对?

   2月17日,当北京170万中小学生结束寒假生活走进学校的第一天,他们被告之,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试行)》和《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不再鼓励少年牺牲自我“敢于斗争”。

新华社记者 李煦 李京华

   缘何删除“敢于斗争”

 

少先队队歌

  北京市教委德育处副处长李京说:“新的学生守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教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并得到了教育部批准,它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变化,更加符合孩子们成长规律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表现。”

  他说:“删除'敢于斗争'等内容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更应当得到保护。”

  北京市崇文实验中学校长张凯认为,“这种修改是完全正确,是合法与合情的。”他说,如今我们做任何事都应依法进行,作为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对他们行为的要求就必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未成年人的中小学生自身尚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还非常需要法律的保护,又怎能在《守则》和《规范》中要求他们超越界线,做力所不能及牺牲自"敢于斗争"的事情呢。

  李京也强调说:“这种修改并不意味着否定少年英雄,相反我们仍然告诉孩子们,少年英雄们不畏困难、朴实正直、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精神感人至深,是学生们学会如何做人的榜样。当然,我们还要教育学生们,社会是复杂的,当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当遇到侵害时要学会自我保护等等。”

  “虽然新的学生《守则》不再提倡敢于斗争,但我们还是要向那些英雄学习,珍爱生命不是懦弱的理由,在英雄身上我们能够得到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北京初中一年级学生赵晓光说。

  “今天,我们在对孩子的教育中已经意识到,要求他们在学习英雄时,首先要学会自我保护。但在此前,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教育却被过多的英雄主义舆论导向所指引。”学生家长魏鲁声说。

 

   新《守则、规范》注重以人为本

 

老师希望你们健康成长

   《中、小学生守则》(1981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994年、1991年)和《北京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1992年)(简称"三规")是原国家教委.原市教育局于1981年至1994年间颁布的,多年来,在中小学道德教育和养成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核心内容体现了青少年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是应当继续坚持的。

  但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新事物、新观念的不断涌现,对青少年学生行为习惯产生了重要影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对德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形势发展,北京市教委对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试行)和《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于2002――200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起在全市中小学校试行,原来沿用多年的"三规"同时停止执行。

  北京市教委德育处处长董柏林介绍说,《守则》和《规范》是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基本要求。制定和实行《守则》和《规范》的目的,是帮助和指导学生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懂得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学会如何生活和学习,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学会如何做人。同时学校应以此为依据;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记者详细对照了新老守则和规范,发现凡是可能对未成年人带来危险的条款都删掉了,体现了对中小学生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原小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二十条最后一句“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现在把“敢于斗争”去掉了,改为“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原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见义勇为”也去掉了,改为“遇有侵害要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

 

   “小英雄”不断涌现带来的思考

 

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是我们要教给孩子的人生第一课

  长期以来,敢于牺牲的“小英雄”在中国社会舆论中被广泛称赞。2000年6月4日,温州市黎明小学一名13岁少年徐振满和几个比他更小的幼童在一处水闸边玩水,其中一名幼童落水,不会游泳的徐振满下水救人,结果淹死水中。此事受到温州数家媒体关注,然而新闻所作的几乎都是“小英雄救人事迹”与“黎明小学号召向小英雄徐振满学习”的报道。

  事实上,10多年前四川少年英雄赖宁为扑灭山火而牺牲后,少年含苞待放的生命之花骤然凋谢,让人们感到深深惋惜,并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自护问题的一次大讨论,在大力肯定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要注意避免青少年简单的行为模仿现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教育学家认为,新的世纪这一问题应该进一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据统计,新中国建国以來涌現出的几十名典型少年英雄中,救落水者、救火、救牲畜占了大多数,这与少年儿童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多方面的需求不相适应,显得狭窄了些。在宣传献身精神时,宣传少年英雄机智不足;在肯定成绩时,对少年儿童生理及心理特点注意不够。

  有分析说,新闻媒体报道这些英雄事迹时几乎是一个模式:先是要点明某少年“自己不会游泳”,以突出他们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精神;而后,又强调了他们牺牲时“年仅十几岁”,以引起读者的惋惜之情;最后,则都摘录了县、地、省,甚至部委作出的表彰决定,指出“某某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时刻以雷锋、赖宁为榜样……”,并号召青少年向他们学习。当然,在“决定”中,都会提及英雄的诞生是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教育的硕果。

  由此种种,不难理解这样的悲剧为什么以英雄赞歌的形式接连发生了。“一些舍己救人的少年均被追认为烈士无可厚非,但当我们缅怀小英雄时,应该意识到作为未成年人,孩子们可能并没有能力对危险性和后果进行充分的预见,救人只是出于本能,”北京一所小学教师朱良越表示:“新的守则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和珍惜生命的重要性。”他说:“我们就儿童是可爱的,但也是幼稚的,他们学习英雄的精神应该被正确引导。而这些自我牺牲的少年英雄行为,却决不能提倡,因为少年英雄的的光环,也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精神创痛和社会负担。”

  《中国少年报》的一份资料显示,新中国建国以来涌现的少年儿童先进典型中,经中央和省一级表彰的有36人。初步统计,这36名少年儿童榜样的事迹分类和人数比例,大致如下:与坏人英勇斗争的有9人;舍己救人的有14人(其中11人是救落水者的,10人身亡);保护牲畜的有5人;救火及救火车的有5人;助人为乐的有3人。

 

  孩子需要更多的机智与聪明

 

培养勇敢精神,未必强调献身


  张凯校长指出,提倡见义勇为值得肯定。然而,当实施这一行为的主体是一些缺乏自救能力和意识的孩子时,其付出的代价必然是惨重的。我们为此不应该反思吗?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育缺失了什么?


  《中国少年报》曾在一个月内收到14个省的34篇来稿,报道17个少年儿童救人身亡的事迹,其中大多属能力不足或抢救方法不当。想想那些为祖国、为科学献身的英雄,毫无疑问培养孩子献身精神十分重要。但在宣传少年英雄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时,更应多宣传一些他们的机智与聪明。

  应该让更多的同龄人在学习他们的英雄精神的同时,学到更多科学的方法。也许,这也是给我们宣传工作者出的一份课题。

  在1987年我国在中小学校中开始实施的《中、小学生守则》中,有“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的规范,而北京市此次颁布的《守则》和《规范》将“敢于斗争”删去。

  张凯说,这种修改既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又反映出人本主义的教育指导思想。过去那些鼓励青少年不顾个人安危与“敌”斗争的提法,“我认为是带有浓厚的“战争年代”和以“阶级为纲”的色彩,随着今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种指导思想和理念应该加以调整。”

  他认为,将“敢于斗争”删去绝不意味着提倡青少年道德冷漠、临阵脱逃。我们培养的是青少年做人的优良品质,对待各种事情要有的正确是非观,而不等于面对不法行为就要去行动。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梁永平对记者表示,这种删改不仅不会弱化见义勇为精神,反而会使它更加科学、理性地发扬光大。因为见义勇为是个内涵和外延很深、很广的概念,绝不仅限于面对面斗争。现在北京市要求中小学生见到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报告,就是采取一种积极而灵活的方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这也是一种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

  “假如某位少年是游泳健将,有充分把握保己救人,那当然可以自己营救;假如少年不会游泳,则应及时告知成年人,并协助营救。应该告诉孩子们,无论哪种情况,只要尽了最大努力,他便是一个好少年,应得到表彰。”学生家长胡朝凯说。


  孩子们怎么看“敢于斗争”

 

  “用自己的生命换别人的生命,这一点很伟大,也是很难能可贵的。我相信谁都爱惜自己的生命,难道王楚斌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吗?不是的,也许是他当时没想到这一点。总之他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要是我就不会舍身救别的同学。可能还会吓着。我觉得这件事挺不可思议。”

  “我想我不会像王楚斌那样,我会赶快找到电话拨打110报警,然后再回到原处,想办法与歹徒周旋,拖延时间。”

  “我也会去当人质,我会去劝说那个坏人,让他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要做一个好人,就算被他杀了也不会害怕,因为我挽救了另一个生命。”

  孩子天真的话语让人感到,相当一部分孩子缺乏对危险的认识能力,甚至有的还对坏人寄予了希望。孩子们需要成人在启发、培养他们勇敢精神的同时,更需要的是告知他们如何处理面临的各种危险,培养他们的应变能力,而不仅仅是过早的在他们童稚的心灵上刻下桎梏的烙印。

  一位蔡老师表示:"我个人认为,这个叫王楚斌的孩子的行为值得肯定但不值得提倡,孩子毕竟是孩子,缺乏与歹徒周旋的能力。"

 

  榜样教育要讲科学性

 

  模仿是少年儿童的独特天性,榜样教育对他们的影响程度,远远超过青年。但长期以来,在孩子们的榜样教育中科学性不足。

模仿是少年儿童的独特天性。

 

  据统计,建国以来涌现出的几十名典型少年英雄中,救落水者、救火、救牲畜占了大多数。在宣传献身精神时,宣传少年英雄机智不足;在肯定成绩时,对少年儿童生理及心理特点注意不够。归结一点,少年儿童榜样教育中科学性不足。

  据报道,王楚斌所在学校的全校300多名学生已集中在学校的大厅为此专门召开大会。大厅上悬挂着一幅巨大的标语,上面写着:"向智斗歹徒的小英雄王楚斌同学学习!"校长向同学们介绍了王楚斌智斗歹徒的经过后,同学们都鼓起掌来。在同学们心目中,小楚斌无疑已成了他们的小英雄。

  “向智斗歹徒的小英雄王楚斌同学学习,学习什么一定要搞清楚。王楚斌的爱心、勇敢、正义感值得学习,但做法绝不要让同学们效仿,在这一点上学校、老师和家长们要给予必要的引导。”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的张惠说,“在引导时不要让孩子们产生这样的误区,即见义勇为不可取,而是让孩子们运用适合自身情况的方法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

  知名青少年教育工作研究人士孙云晓先生认为,对少年儿童的榜样教育应德智并重,教育他们救人既要勇敢,还要机智。《中国少年报》曾在一个月内收到14个省的34篇来稿,报道17个少年儿童救人身亡的事迹,其中大多属能力不足或抢救方法不当。培养孩子献身精神固然重要,但在宣传少年英雄时,在宣传他们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时,更应多宣传一些他们的机智与聪明。应该让更多的同龄人在学习他们的英雄精神的同时,学到更多科学的方法。


  去掉“敢于斗争”是一种社会进步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梁永平在谈到新《守则、规范》中删除“敢于斗争”时认为“这是一种社会进步,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实施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在教育制度方面以人为本、尊重生命这一主题的最具体体现。”。“我们认为在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见义勇为观,不仅要有大无畏的勇气,又要有人性的关怀,还要机智灵活,与坏人坏事斗智斗勇。”“北京推出新《守则、规则》所体现的精神,不仅不会弱化见义勇为精神,反而会使它更加科学、理性地发扬光大。因为见义勇为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很深、很广的概念,绝不仅限于面对面斗争。现在要求小学生见到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报告,就是采取了一种积极而灵活的方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这也是一种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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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学生守则(试行)》

《北京市中学生守则(试行)》

《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