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在东城区、房山区和密云县的47个街道、乡镇全面展开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今后,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可通过在社区参加公益劳动的方式来服刑。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昨天称,北京已开展的试点工作范围目前在全国最大,其经验将对全国其他省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
纳入社区矫正的罪犯是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长期居住在试点区(县)的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
、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非监禁刑的罪犯。从事社区矫正的人员由专业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其中专业人员由区县司法所助理员和抽调的监狱警察组成,社会志愿者由专家学者、社区居委会和大学生等人员组成。社区矫正通过多种形式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同时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组织规定的汇报、请销假、迁居等制度,通过定期接受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参与社区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改正自己的恶习,认罪服法。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者,分别给予警告、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或缓刑的处罚。(北京晨报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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