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京韵遗风 >> 文物保护
见证百年的老房契
北京频道 ( 2008-04-18 12:39:48)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到了民国33年,业主又有了变更:一件“北京特别不动产买典草契纸”为证。

    这件契书是“北京市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发给印契事,据新业主雷启明呈报置买金蕴山(已故溥新之子),房产坐落在内三阶梯子胡同五号”,这时对房子的描述不再是上面的情况,而改成了表格,表格上有系统的分栏:地处、面积、买主、原业主、中人姓名等等。上面贴有中华民国的印花税票。

    至此,业主变更为了雷启明,到民国三十六年五月,雷启明又把房子卖给了一个叫韩德炎的人,也是“因手乏钱将自住房卖与韩德炎”等等,价钱是“国币肆佰伍拾万圆整”,这件协议与前面的几件在房屋的描述上几乎相同,不同的是不再有政府颁发的房契验证,而是直接在上面加盖了四个政府的印章,遗憾的是印章上面的字样已经看不清楚,隐约地有一些“民国三六年”的时间和数字编号。引人注意的是下面的落款,中保人名栏上一下子有了七位中保人,而且每个人都盖着工整的章,也许从这里可看出民国晚年的动荡对社会信托方面的影响。

    事隔不到半年,在民国三十六年十月的时候,又有一件字据,与上一件行文几乎一样,只是买卖双方又易了主,原房屋所有者韩德炎又“因手乏钱”将房子卖与了朱德鑫。朱德鑫是何许人,现还无从考证。至此,房子从光绪三十年的业主富斌,历时了近半个世纪,落到了朱德鑫的名下。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仍然有朱德鑫为此房交税的凭证,这块地方仍然定名为内三阶梯子胡同。

    有凭有据的有关这所房屋的交易史,到这里就终止了。有趣的是,1951年现今的人民文学出版社成立前后,曾征用了大片的建筑用地,有一张上交给建设部审核的表格上专门列出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初建时囊括的用地,其中清晰地写着:北新桥内三阶梯子胡同四号、五号院。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地块曾经是大清满八旗溥新名下的房产。人民文学出版社与当时的“大庆营造局”所签的建筑合同,以及与建设部、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来往的一系列文件、合同、批文都由收藏家赵庆伟先生于无意中发现,并保存了下来,同时也保存了上面的光绪、宣统和民国年间这块“内三阶梯子胡同5号院”地产的交易契件。民国三十六年之后,这块地又如何易主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尚无契据可考。这历时了一个世纪的房地契凭证,演绎了一段生动的近代房地产交易的实例。

    地契的收藏也许还不引人注意,城市随历史的变迁也承载了越来越多的故事和文化,如今北京的许多著名的老胡同,它们的前身后世还有据可考,现在已成为了国外游客的观光地。更多的地方已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它的典故。在北京这座历史文明古城,更多的历史文化资源有待开发,地契的收藏成了见证一栋建筑,或者一个地段的历史实物。(伊丹)


(责任编辑: 耿博文 ) 
点击更多新闻
组图:你见过如此BT的时装秀吗?
组图:葛优入住千万豪宅 心情大好驾摩托兜风
组图:意大利现实版“加菲猫”重达32斤
组图:表情丰富!爆笑动物趣图集锦
· 解读大盘振荡下的“救市”之争
· 公益广告缘何成为“沉默的大多数”
· 6小时工作制,中国缺的只是这两个小时吗?
· “校企合作”能否真正缓解“技工荒”?
· 文化项目乱象:文化园里还有多少文化?
· "挂洋头卖国货",传播策略还是文化自卑?
· “死墓”危机逼近,十年后逝者葬何处?
· 清明节“小长假”催生过节新方式
· 电动自行车,“新宠”还是“新杀手”?
· “艳照门”后遗症:修电脑,签协议?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联系方式:新华网北京频道电话:010-583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