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两只山羊过独木桥而互不相让的故事,盖因两只山羊身上都没有力量强于对方的标志。倘一只头上有角而另一只无角,恐怕问题就不会发生。人与人狭路相逢也是这样,因势均力敌互不相让而僵持不下的事情也偶有发生,导致打架斗殴两败俱伤的结果也偶有所闻;便是一人瞥见另一人手里有刀而主动避让,也像无角的山羊让有角的山羊,基本上还是出于本能。
人毕竟比山羊聪明,发明了各种观念来避免上述情况发生。比如衣帽取人的观念,人们只知道它的荒谬,不知道它也曾发挥过某种历史作用,换言之,也曾有其“合理性”。比如当人与人狭路相逢时,一方衣着光鲜,一方破衣烂衫;一方峨冠博带,一方青衣小帽……这时谁会让谁,恐怕凭衣帽取人的观念就能解决。别光以为这有多么不合理,还得看到它确实避免了上述两只山羊的麻烦,从而产生了某种秩序。这就是人的聪明。对于人的这种聪明,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赞赏有加:“我们是以外表的品质而不是以内心的品质在鉴别人的,这做得多么好啊!”因为倘以内心的品质来鉴别人,那么谁让谁的问题就会争执不休;而衣帽取人则问题立刻解决,连交警都无须惊动,况且随处都设一名交警也不可能。
人与人狭路相逢,有太多的标志可以显示双方的力量对比。如“他有四名仆从,而我只有一名:这一点是看得见的,只消我们数一下;于是让步的就应该是我。假如我要抗争,我就是个笨伯了。我们就是以这种办法得到和平的;这就是最大的福祉”(帕斯卡尔《思想录》)。类似的情况如一方骑马,一方坐轿——这在从前都显示着不同官阶;倘双方都坐轿,则有八抬大轿和四抬中轿、两抬小轿的区别。这时解决谁让谁的问题,是比衣帽取人观念更有效的等级观念,后者可以看作前者的延伸。
社会进步了,等级观念在破除之列,衣帽取人观念也遭批判,但狭路相逢的人们仍有足够的聪明解决谁让谁的问题。比如你开车,我步行,这时如果我硬拿鸡蛋碰石头,我就是个“笨伯”,因为力量对比显而易见。倘若你开车,我也开车,这就看谁的车排气量大、谁的车高级了。排气量大不用说,假如你开的是奔驰,而我开的车“长大后”才能变成奔驰,那么你的车一定能把我的车撞得稀烂,很可能我得搭上命而坐在车里的你却毫发无损。何况你的车高级,还足以说明你的地位和实力,在更大的范围里较量起来我就更不是对手。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钱的人都愿意买好车、开好车、坐好车了。
现在宝马车名头很响,就因为有关新闻多。敏感的咱就不说了,光说不敏感的。3月1日《羊城晚报》报道标题:《只因认为前面的士挡了道就动手/两人走下“宝马”把人打伤》。3月5日《京华时报》报道标题:《闯红灯肇事大骂记者/宝马女车主携众围攻记者》。是非咱也不说了,就光说这心态。
从与宝马车发生冲突的一方来说,第一则消息的出租车司机不是不想给宝马车让路,只是他停车下客并给客人找钱时,并没有想到后面会跟上来一辆宝马车。这就像从前路上的行人没看见身后官老爷的八抬大轿,没听见鸣锣开道,不知道“回避”、“肃静”。第二则消息的水泥搅拌车司机也不是不想给宝马车让路,只是他按交通规则行驶,并没有想到宝马车会闯红灯朝他撞来,他赶紧打方向盘刹车已经来不及了。换一种情况,他们很可能都有给宝马车让路的意识。
从宝马车一方来说,显然认为自己衣着光鲜,就外表品质而言也该对方让自己;也显然认为车好就高人一等,就等级观念而言也该对方让自己;又显然认为自己强大,不仅排气量大坚固耐撞,而且人多势众(前者是二比一,后者是四比一),所以就该打人骂人;更重要的是宝马车背后的经济实力和其他势力,使它的主人不怕处罚,不怕经官,不怕在更大的社会范围较量,因此不把处理事故的交警放在眼里,连旁观的记者也敢打。
从宪法上来说,现在是人人平等了。但从观念上说,不仅有传统的等级观念,而且有新的等级观念,及现代力量意识。为避免上述两只山羊之类狭路相逢的事情,还应该重新做一做《论□□应该避□□》之类的文章,如《穷车应该避阔车》。(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