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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确定经适房廉租房准入标准
  北京频道 ( 2007-11-07 09:36:19)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三口之家购买经适房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北京日报讯(记者 刘扬)记者6日从市建委获悉,北京市城八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已经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最低年收入确定为6960元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最低年收入确定为22700元及以下。城八区以外的各远郊区县,将参照此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住房保障家庭准入标准。

    根据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

    城八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

              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户家庭 22700元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 36300元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 45300元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 52900元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 60000元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48万元及以下

    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户家庭 6960元及以下  7.5平方米及以下 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 13920元及以下 7.5平方米及以下 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 20880元及以下 7.5平方米及以下 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 27840元及以下 7.5平方米及以下 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 34800元及以下 7.5平方米及以下 40万元及以下

    (制表:蒋柯)    

(责任编辑:耿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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