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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五大成效看民事执行进展
王胜俊表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始终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五大成效。
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妥善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融资借贷、投资理财、房地产、商事合同、劳动争议等可能影响大局的执行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金融、国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
坚持规范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制度化。针对执行工作中亟需规范的程序和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四个司法解释,对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等问题进行规范;完善三项工作制度,对跨地区执行争议协调、执行公开、执行期限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等。
坚持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近年来,针对执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先后于2005年、2006年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两次执行队伍专项整改活动。
■执行难仍未从根本上解决
王胜俊说,执行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较为严重;执行队伍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执行活动的规范化建设需要加强。
王胜俊说,除此之外,执行工作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一是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信用制度,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二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造成了消极影响,导致一些案件难以执行。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较大比例。四是有的单位和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甚至通风报信,导致无法执行。五是涉及党政机关、部队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往往难以执行。六是现行法律规范还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七是一些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导致一些案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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