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反腐倡廉 >> 案件点击
国家民委交通科长贪污48万元获刑7年
北京频道 ( 2009-01-08 17:03:38) 稿件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讯(记者 孙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服务局交通科科长徐某利用租车的便利,多付租车费收取差价,贪污48万余元。今天(8日)上午,徐某被西城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05年5月,徐某伙同该单位服务处副处长,向为该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的首汽商务车分公司第七车队负责人提出“返还部分租车费用”的要求,并约定每车每天50元的返款标准。此后,徐某还单独与车队负责人约定了不同型号车辆、从50元到400元不等的返款金额。在2005年9月至2008年1月这两年多时间里,收取租车差价款共计48万余元。2008年3月,徐某向监察部门投案,并退还赃款30万余元。

(责任编辑: 耿博文 ) 
点击更多新闻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联系方式:新华网北京频道电话:010-583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