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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赵冬辉交代,他们的送礼对象都是“对公司销售产品有影响或有决定性作用的人,希望和这些医院领导搞好关系,为以后能够继续向这家医院卖设备提供方便”。其实,行贿者和受贿者都非常明白,赵冬辉们就是希望购买设备的医院在招标活动中排斥掉其它竞争公司,使自己的公司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出去。听说电力医院手术室要改造,为了打下另一个竞争对手,他们去该院院长办公室20多次,家里2次,“感情投资”终于见效,他们“中标”了9套吊塔、4套手术灯……赵冬辉认为“不给人家钱,医院肯定就不要他们的产品”,甚至感到“不给人家钱,都没有脸再去医院”。但最终没脸的不仅是赵冬辉,还有那些被“潜规则”拉下马的17个院、科长们。
赵冬辉也确实看见有人给他“甩脸子”过。他说,在某医院,一个设备处长和一个ICU主任曾拖着不签字,而没他们的签字,医院的财务就不给结剩余货款,在请示老板同意后,赵冬辉给两个人每人1万元,货款很快就结清了。送去的这钱仍然有着很冠冕堂皇的“技术支持费”名目。赵冬辉还说,甚至有的人即使给钱了,还嫌少,结果以后再也不订他们的设备了。“潜规则”的水到底有多深,恐怕只有身在其中才能体会。
和赵冬辉一个公司的销售经理秦建东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说:“如果不给他们返钱,公司就不可能中标,医院也不可能买公司的设备”。他解释道:“一般都是我们先给对方一个给予好处的承诺,现在市场就不是良性竞争,谁给的回扣多,谁的业务就会多。”他说,回扣的上限一般是销售金额的10%,有时为了与初次打交道的医院建立关系,他们甚至给出了高于10%的回扣。
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潜规则”像市场经济下的一股暗流,虽然见不得阳光,但私下却暗波汹涌,搅乱了市场秩序,也搅动了贪心。
落 马
在赵冬辉案开庭时,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中曾提出:“本案行贿对象的人数比较多,这17名受贿人员中上至卫生局局长、医院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下至医院的科室主任、副主任,均系医院掌握采购医疗设备一定职权的人员,且大部分是中共党员,有的还曾经在抗击非典一线立功受奖。”
按“潜规则”办事是有风险的,这一点,受贿者们很清楚,他们不能抵挡的是钱的诱惑。一个医院的呼吸科主任对着赵冬辉送去的厚厚一沓钱犹豫着说:“太多了,要不给我安排出国吧。”赵冬辉马上见机行事地说:“没事,咱们都说好了,您要是想出国,我们再给您安排学术会议。”该院的原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主任则推辞了两下,半推半就地收下了钱。而该院院长心有余悸地说:“大环境这么不好,别出什么事。”但赵冬辉把握十足地说:“这么多年了,公司这方面挺稳妥的,这也是公司的诚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至今,赵冬辉一案揭锅后扯出了11家医院的17名医院负责人。
一位55岁的老院长在自己写的“错误认识”中感慨道:“对自己贪图小利接受钱款,深感悔恨。也认识到自己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对不起党和人民对我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所在医院领导和群众的信任……之所以犯这么严重的错误,主要是自己的党性不强,未能守住廉洁自律、抵御腐败的防线,虽然也知道不对,也想退掉接受的款项,但态度不坚决,也未向组织交待,致使深陷泥潭。”
自以为忠于党和人民,但他可能没有意识到,他更钟情于钱,这也是他被“潜规则”击中落马的原因。
赵冬辉们没想过,他们既是行贿者,也是那些“实权派”人物辉煌生涯的终结者。(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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