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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原区长周良洛认罪 希望从轻处罚
北京频道 ( 2008-03-21 08:41:58) 稿件来源:京华时报

    4家广告公司送出174万

    与周良洛交情深厚的房地产商,并非刘军1人,还有另外4名房地产商涉案。

    法庭调查显示,2005年,在北京市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竞争海淀区政府招商大厦办公楼选购、协调隔离带拆迁的过程中,周良洛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帮助。事后,他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戴迪给予的一套四季青桥附近的别墅,价值人民币198万元。

    2006年前后,时任海淀区区长的周良洛,为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开发主语城项目提供了帮助,并以妻子借调进入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名义,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劲梅发放的工资、奖金、入股分红等各种名目的资金29万余元。

    2006年3月、4月,在为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接“竹园”项目提供帮助后,周良洛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平给予的200万元人民币。

    与出手阔绰的房地产商相比,广告公司的贿赂则是小意思,起价只有10万元。

    诉讼材料显示,周良洛收受广告公司贿赂大多发生在其担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期间。显然,有了后期房地产商的高额贿赂,周良洛不再参与这方面的敛财。

    检方指控,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周良洛曾为各类中介公司介绍广告业务、提供手续便利:1998年至2005年,周良洛利用自己担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为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波普广告艺术公司、东方朝阳广告公司、大正广告公司承揽广告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受上述4家广告公司负责人10万元至99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174万元。

    此外,2001年,时任朝阳区副区长的周良洛,在北京坤正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承接棕榈泉项目前期规划手续的过程中提供方便,并借此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某送上的10万元。

    庭审未涉“表弟”生意

    此前,媒体盛传公共领域的绿化生意一本万利,周良洛与“表弟”王少一合伙染指海淀区绿化生意。昨天,这一传言未出现在检方指控中。

    去年3月底,从刘军案获得突破后,绿化商人王少一被调查人员控制。4月6日,周良洛夫妇先后被抓。有媒体披露称,王少一是周良洛的表弟,两家关系非常密切。双方在朝阳幸福二村各有一处房产,相距不远,且时常聚会。

    据悉,2002年4月,北京博雅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王少一、郑州市园林绿化实业有限公司各出资50万元。此后,两方出资比例一度调整成:王少一出资额增至90万元,后者减至10万元。

    周良洛主政海淀期间,只有四级园林施工资质的博雅绿茵公司颇有斩获:先后拿下海淀公园、圆明园、博雅德园、稻香湖景酒店(五星级)等工程的部分标段,获利丰厚。

    知情人昨天透露,案发后,王少一被控制,目前另案处理。王少一并非周良洛的表弟,但双方关系一度很密切。在周良洛的指控罪行中,王少一只是证人,案情本身不涉及王少一。“他的事情,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曾获“擅经营区长”称号

    周良洛,曾被誉为中国十大擅长经营的区长之一。

    官方公布资料显示:周良洛49岁,祖籍江西铅山,生于河南洛阳,拥有博士文凭。1978年,他入读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后留校。1993年,调至北京市朝阳区出任区委常委,并先后担任了区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等职位。2002年3月,周调任海淀区委副书记,当月即担任海淀区代区长。

    公开资料亦显示,2002年7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招商引资动员大会,时任海淀代区长的周良洛正式提出,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海淀区的思路:经营城市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对城市发展进行资源整合和最大限度的利用。当年年底,周入选该年度中国城市十大明星区长,博得了“擅长经营城市的区长”美誉。

    作为海淀区主政者,周良洛任内还提出了流传甚广的“上风上水上海淀,融智融商融天下”概念,但时下,这一口号变成了“上风上水上海淀,人落马落周良洛”。


(责任编辑: 耿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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