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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子票据
业务简介:
电子票据是指以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系统为依托,对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电子化处理,通过网上银行实现汇票签发、承兑、交付、背书转让、贴现、委托收款等业务功能。在业务操作的过程中,没有实物票据的流转,全部是数据电文在流转和被处理,并具备和实物等同的效力。
业务特点:
1、安全:具有法律基础,在法律上确立了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通过网上银行的数字认证、电子签章、法人授权等控制,保证电子票据安全;杜绝假票,减少越权行为,有利于防范票据诈骗,防范资金风险。
2、便捷:减少中间传递环节,解决票据在途时间问题,提高效率。
3、增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条件:
1、电子票据业务申请资格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登记、核准并年检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正常;
(3)在北京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资金往来正常,信誉良好;
(4)在北京银行开立网上银行,持有有效数字证书和签章密钥;
(5)与北京银行签订《北京银行电子票据业务服务协议》,并开通电子票据功能;
2、客户开通电子票据功能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5)《北京银行电子票据业务服务协议》
(6)《北京银行电子签章申请表》
(7)北京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业务流程:
1、申请电子票据功能
(1)在北京银行开立网上银行,持有有效数字证书;
(2)向北京银行提交《北京银行电子签章申请表》,建立电子签章,持有签章密钥;
(3)与北京银行签订《北京银行电子票据业务服务协议》,在网上银行开通电子票据功能,并增加法人授权级别。
2、电子票据的承兑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客户通过我行网银提出承兑申请并填写相关要素,经我行审批通过后,在票据上加盖电子签章,北京银行进行承兑。
(2)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客户通过网银签开商业承兑汇票,加盖电子签章,进行承兑。
3、电子票据的背书流转
上下游客户可以通过我行网上银行对电子票据进行背书流转,实现贸易结算。
4、电子票据的贴现
客户通过北京银行网银将持有的电子票据提交贴现申请,北京银行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入客户提交票据贴现申请的结算账户中。
5、电子票据的托收
电子票据的持有人将即将到期的未贴现电子票据的委托收款申请通过北京银行网银发送到承兑人,承兑人解付后将款项划入电子票据持有人的结算账户。
期限与价格(金额/期限/利率/费用):
1、开通电子票据功能无需任何费用;
2、在签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时,一次向出票人收取票面金额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3、贴现期限的计算为: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匡算邮程另加3天。)
4、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基础上,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期限×贴现利率
实付贴现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注意事项/风险防范:
1、客户应以法人授权形式提交承兑、贴现申请;
2、客户在签订电子票据业务服务协议时应同时增加法人授权级别;
3、审批通过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应于当日通过北京银行网银及时签发;
4、未贴现的电子票据的持有人应及时通过北京银行网银向承兑人发出委托收款的请求;
5、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收到付款请求后应及时通过北京银行网银确认是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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