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商业承兑票据贴现
业务简介:
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既可由收款人出票,付款人承兑,也可由付款人出票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符合北京银行条件的客户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我行的行为。
适用对象:
贴现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或个体工商户。
付息方式:
买方付息、卖方付息、协议付息三种方式。
办理条件:
1、企业合法经营,且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
2、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欠息、逾期等情况;
3、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在承兑人未履行付款责任时具有支付汇票款项的可靠资金来源;
4、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5、在北京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账户内余额应不低于贴现票据票面金额的30%;
6、北京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业务流程:
1、贴现申请人提出贴现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调查人受理贴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核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有效,确认申请贴现金额是否在保证金或授信额度之内,并严格审查贴现申请人提交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真实性。
3、核对无误后将商业承兑汇票及时送交本机构营业室,对汇票的要式予以审核。
4、经办客户经理在接到营业室的确认后,对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实地亲视查询,并进行书面查证。
5、查证无误后,经办客户经理与贴现申请人签署贴现协议。
6、各分支机构、经营部门进行三级审批后,参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程序,报总行授权签批部室办理签批及放款手续。
期限与价格(金额/期限/利率/费用):
贴现期限的计算为: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及贴现息的计算应匡算邮程另加3天。)
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基础上,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期限 ×贴现利率
实付贴现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注意事项:
各分支机构、经营部门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承兑人或贴现申请人必须至少有一方已在北京银行存入100%的保证金或取得相应的授信额度,且授信额度在有效的期限及范围之内。对办理贴现业务的客户应从严选择,并严格控制授信额度的使用,贴现余额不得超过该行对该客户的授信额度上限。
价值独享:
企业在资金短缺或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北京银行的贴现,提前获得资金,以此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压时间和规模,提高平均资金收益率;操作方便、快捷,手续简单,使企业能够按需快速满足资金需求;贴现率随市场浮动,贴现人可以根据市场浮动价格调整安排贴现计划,优化财务计划和资金调拨。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