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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观者认为这是杞人忧天,毕竟我们还有农村数亿闲散劳动力这个“蓄水池”。“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劳动力还是供大于求。”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游钧这样认为。
虽说是供过于求,但供求对比已不那么悬殊,特定劳动力价格水平下,更不再是供过于求。事实上,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多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去年在全国2749个行政村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74.3%的村庄认为本村能够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这个比例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71.6%、76%和76.4%。此外,在城里打工的年轻民工也呈现越来越少的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抽样调查,2004年26岁以上民工比上年增加453万,比2003年381万的增加量还要高出72万。而25岁以下民工比上年减少20万,与2003年530万的增长量相比,相差550万。2004年,25岁以下民工数量出现首次下跌。
据人口学家统计,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口生育高峰,形成了当前和未来20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维持在65%以上的较高水平。这意味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实际上是享受了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10年内人口大幅增长带来的“红利”。从1978年到1998年,在中国持续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资本的贡献率为28%,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的贡献率为3%,其余全部是劳动力的贡献。
而这样的“红利”已不太可能在下一个10年乃至20年继续出现。1990年至2002年,乡村人口减少了2658万人,并且这一数字还在持续扩大之中,这意味着农民工的来源已经出现了萎缩。
各种迹象表明,中国的劳动力不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中国的劳动力供求形势正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面对这一转折,靠廉价劳动力构成经济起飞的“世界工厂”,需要转换思维了。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终结,意味着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已走到尽头,发掘一条持续发展的替代途径至关重要,而这需要社会增长方式从生产要素投入推动型过渡到生产率推动型。
长期以来,受劳动力供大于求的不利影响,许多在出口加工业工作的工人,特别是在沿海省份工作的农民工,往往不得不接受非常低的工资和非常差的工作条件。眼下,善待劳动者成为应有之义,不仅要加强各种劳动保障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各级政府还需在户籍制度、公平就业等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才有可能减缓日益逼近的劳动力短缺。
也许有人会说,劳动力成本上升会减弱国际竞争力。然而据一项测算显示,在制造业,我国大陆的劳动力成本约为香港的1/10、美国的1/20,因此即使我国大陆将农民工工资再涨一倍,也远远不及这些发达地区或国家的投入。这也正给我们大幅度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提供了可能。(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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