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文化视点 >> 热点时评 >> 社会
王和:关于发展唯物史观的几点思考
北京频道 ( 2008-04-28 14:56:02)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一个需要用发展的唯物史观来解释的现实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

    与现实密切相关、迫切需要坚信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工作者运用发展的唯物史观予以解释的问题还有很多。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问题就是又一个例子。马克思曾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恩格斯也曾经说:“要处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来解决只是处在高得多的发展阶段的社会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落后国家走上缩短发展过程的道路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只有当资本主义经济在自己的经济和在它达到了繁荣昌盛的国家里被战胜的时候,只有当落后国家从这个事例中看到这是怎么回事,看到怎样把现代工业的生产力作为社会财富来为整个社会服务的时候,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走上这种缩短发展过程的道路……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于资本主义以前的一切发展阶段的一切国家。”

    由此可知,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阶段是人类社会到达社会主义之前必经的、不可跨越的“卡夫丁峡谷”。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在近代以来的人类历史上,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生显然并非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在自己的经济和在它达到了繁荣昌盛的国家里被战胜”,而是由于一些相对落后的民族和国家的历史发展需要。

    那么,现实要求我们必须回答而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一定要到资本主义发展到尽头之后才可能产生和出现吗?还是可以作为工业革命之后与资本主义制度并存的社会制度而存在(至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能够与资本主义制度并存,正如以农奴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制和以小农制为基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可以在工业革命之前并存一样)呢?实际上,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惑着我们,但由于未能真正摆脱既有思维方式的束缚而始终没有真正解决。倘若我们不能使唯物史观做到与时俱进、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那就只能将我们今天的所作所为解释为“补资本主义的课”了。

    空洞地高喊坚持唯物史观是最轻松不过的事,但这恰恰败坏了唯物史观的名声

    上述问题清晰而强烈地提示我们:空洞地高喊坚持唯物史观其实是最轻松不过的事情,但这样的所谓“坚持”对于实际改变唯物史观的地位和状况不但毫无用处,而且往往适得其反,恰恰败坏了唯物史观的名声,并在实际上扼杀了唯物史观的生命力。要真正使唯物史观与时俱进焕发活力,需要做扎扎实实的具体工作,这才是真心实意想要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的史学工作者应当做的事。

    那么,应当怎样发展唯物史观呢?笔者认为,唯物史观的具体内容虽然有很多,但涉及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只有两条:一是实事求是;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运用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分析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便不难清晰地看出: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视作不同地域、民族和国家的人类历史依次演进和普遍适用的历史规律的认识之所以错误,就在于它从根本上违反了这两条唯物史观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所以,发展唯物史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事实告诉我们:要想真正使唯物史观得到发展,除需要有一批志同道合的史学工作者持续不断地努力研究、深入探讨之外,更需要有一个宽松的、允许进行平等探索和充分说理的学术环境,并积极提倡和树立一种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作者:《历史研究》编辑部编审 王和)


(责任编辑: 耿博文 ) 
点击更多新闻
组图:难以置信!这些东西都是用肥皂做的
组图:惊恐!街边惊现如此恐怖的行为艺术
组图:蛇“吻”无毒
组图:体坛趣味瞬间之“最”
· 北京口岸偷渡见闻:她们为何选择偷渡
· "激情视频"调查:"职业裸聊"如何治罪
· 物价上涨悄然渗透,他们如何应对?
· 爱国,到底要不要“抵制家乐福”?
· 评职称考外语,到底为什么?
· 解读大盘振荡下的“救市”之争
· 公益广告缘何成为“沉默的大多数”
· 6小时工作制,中国缺的只是这两个小时吗?
· “校企合作”能否真正缓解“技工荒”?
· 文化项目乱象:文化园里还有多少文化?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联系方式:新华网北京频道电话:010-583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