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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干股”暗推腐败潜规则
北京频道 ( 2008-07-03 11:29:25) 稿件来源:新华网

    大到在学生公寓等工程建设中以权力为“干股”收受巨额贿赂,小到每套学生课桌收取销售商15元回扣……近日,江西省金溪县原教育局局长辛铭因受贿121万余元,被南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权力“干股”正成为教育领域腐败潜规则的暗中推手。

    辛铭索贿“语录”:做生意要懂规矩

    危建平(另案处理)是长期从事教学设备销售的经销商,时隔多年,他仍然清楚地记得与辛铭第一次打交道的经历。1999年3月,危建平到金溪一中推销课桌,他起初找到负责总务工作的副校长邓建祥,但邓说他没有权力,于是他只好找到了时任校长的辛铭。“辛铭对我说,做生意要懂规矩,我立刻就明白了他是指要给回扣。”危建平说。

    为了打开“销路”,危建平向辛铭承诺,以每套课桌15元的标准支付“回扣”。在随后的1999年至2007年期间,辛铭先后9次收受危建平人民币9.05万元和物品价值9000余元。作为回报,危建平销售的课桌、实验室设备等教学设备在金溪一中,甚至金溪县教育系统内“畅销”无阻。

    南昌航天现代科教仪器厂业务员熊国泉与危建平有着类似的经历。为了获得金溪一中购买语音教学设备、多媒体的“订单”,熊国泉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先后3次向辛铭行贿共计6万元。投桃报李,辛铭则将这笔总计110万的采购订单“关照”给了熊国泉。

    “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都必须由辛铭拍板,即使分管领导谈好了都不算。”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许永强说,学生教材、课桌、电脑等学校各类教学所需物品,辛铭都要从中收取回扣,足以看出学校采购环节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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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耿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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