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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项目乱象:文化园里还有多少文化?
北京频道 ( 2008-04-08 10:17:36) 稿件来源:新华网

    文化经济“两驾马车”,孰轻孰重?

    无论是“中华文化标志城”,还是早些年的“华夏第一祖龙”,乃至“秦皇祭天第一坛”,都是地方政府在大力推动,尽管受到广泛质疑,但是一些地方为何不顾批评,仍在一意孤行?

    甘肃省文物保护研究所副所长何双全说,甘肃近年来一些地方都打出历史文化牌,像秦安喊女娲,临洮喊老子,泾川喊西王母,永昌喊罗马人,基本思路还是沿用长期以来就有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从积极方面说,地方政府出发点是好的,目的之一是让人们更好地认识和热爱传统文化,从这个方面讲,适度开发,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许多都“变味”了,“文化”叫得特别响亮,乃至夸大,甚至生搬硬造,炮制出“假文化”。

    何双全说:“比如‘秦皇祭天第一坛’,秦朝先祖在甘肃的天水陇南一代,后来东迁至陕西,所以秦文化地区主要在陕西和甘肃天水与陇南,与平凉市的华亭县并没有多大关系,其他地方都没有喊,华亭却喊开了,这就脱离了历史实际,让人感觉很奇怪。还有永昌县正在招商引资的‘古罗马风情娱乐城项目’,永昌到底有没有古罗马军团的后裔,在学术上存在很大争议,但地方不管这些,还是要建。”

    “这些做法是传统文化的‘大跃进’,不仅缺失文化内涵,还会造成经济损失。”他说。

    与何双全的观点鲜明相比,甘肃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副处长魏亚峰则显得比较谨慎,他认为,对于“中华文化标志城”等问题,反对和赞成的意见,主要是视角不同,前者主要考虑经济因素,后者则更考虑文化因素。很难说二者谁对谁错,关键是看以什么标准衡量。

    他说,以深圳的世界之窗为例,它“微缩”了世界各地的著名文化景点,可以说没有多少文化内涵,大家也知道这些景点是假的,但为什么去参观的人还很多?原因就在于有市场。“地方需要发展经济,历史文化遗存是一种资源,但一些地方没有,或者很少,怎么办?于是就找一个切入口,比如历史人物出生地或活动地,都可以被拿来利用,实在不行就人为创造。这些没有文化价值,但做好了,就可以成为景点,带动旅游业发展。”

    “拿敦煌莫高窟来说,从开始兴建时起,历朝历代都有新建或重建的洞窟,大家认为唐朝的洞窟很好,而觉得清朝的是败笔,但在当时,就很难判断。今天建造的东西,过上数百年,可能是文物,也可能是垃圾。所以看待这些文化项目,也应该有一个历史眼光。”

    历史文化项目:要有大楼,也要有大师

    几十年前,梅贻琦在任清华大学校长时曾说:“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这些历史文化项目建设的是是非非,这句话不无参考价值。

    兰州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柯杨认为,开发历史文化遗存,服务经济发展,不是不能做,而是首先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不能牵强附会,更不可遍地开花,拿永靖来说,黄河三峡本来就是很好的旅游资源,再拿孔子来宣传似乎已无必要。

    何双全认为,建设历史文化类的公园、广场、街道或举行祭祀活动,要符合历史实际,也要符合现实实际,既要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做好科学规划,又要细算一下账:投资能不能收回?多长时间收回?这些涉及文物、文化、旅游、土地、规划、建设、财政和发改委等部门,而且还有审批权限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支持他这一观点的例证是:甘肃去年开始选取麦积山、炳灵寺、大佛寺、骆驼城、锁阳城、玉门关等11个景点,申报世界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从调研开始,到中间论证,最后批准实施,一切顺利的话,也得需要五年。

    “说实话,我们搞丝绸之路文化申遗,主要目的还是希望以此带动旅游发展。这和许多地方都是一样的。但花这么大力气和这么长时间,是因为如果不经过严格论证,这些项目非失败不可。”他说。

    魏亚峰说,如何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带动旅游等产业发展,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有成功的典型,也有不少失败的例子,可行的做法是:应该允许探索,当然也有前提条件,就是不能夸大或过头,也不能破坏现有的文物或景观。

    “开发历史文化遗存市场,可以有多个层次,有的人喜欢看原汁原味的,有的人也喜欢人造的,二者并不矛盾,当然不能制造文化垃圾。”魏亚峰认为,现阶段许多类似的文化项目,都处于简单仿造的初级阶段,尽管也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但不宜过滥,而应注重挖掘历史文化遗存的内涵,比如在另外一个地方仿造一个莫高窟,可能会有不少人去看,但这远远不够,而像大梦敦煌、丝路花雨等歌舞剧,虽然也以敦煌为题材,但很有文化内涵,因而受到广泛欢迎。

    魏亚峰建议,我国正在制定的文化产业促进法,应该对这些现象予以关注,制定相应标准,加以规范,使历史文化项目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记者 王衡)


(责任编辑: 耿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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