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团队的组建,本质在于整合重组审判资源,科学配置审判力量,以有限的司法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但是在组建审判团队的过程中,不能单纯依靠增加辅助人员的力量,还要盘活、用好现有人员;不能单纯依靠要素投入,还要整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不能单纯在审判团队内部消化处理审判事务,还要区分、剥离一部分辅助性事务,推动集约化处理。基于这一认识,北京朝阳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审判团队组建工作纳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工作当中。关于改革创新,朝阳法院去年总结并提出了“疏、分、调、控”和“加、减、乘、除”的八字方法。
“疏、分、调、控”主要解决“案多”的问题。“疏”就是通过多元调解来疏解一批矛盾,减少纠纷;“分”就是通过繁简分流提高案件流转速度,提高案件审理效果;“调”是通过调整布局来加强专业化审判程度;“控”是通过稳控审判质量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加、减、乘、除”中的“加”主要指“加”人“加”资源,充实审判要素;“减”主要指“减”事务“减”工作,减轻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乘”主要是通过组建审判团队来发挥“乘数效应”,体现效能,优化审判力量配置;“除”主要是寻找公约数,发挥集约化优势。
通过“疏、分、调、控”“加、减、乘、除”的八字方法,北京朝阳法院在去年收结案双双突破13万件的情况下,实现了结案数量的上升和未结案数量的下降,初步体现了改革的成效。同时,北京朝阳法院按照繁简分流、专业化审判、集约化管理的思路,在审判团队的构建中分别组建了“简案快审”的“1+1”速裁团队,促进“类案精审”的“1+1+1”专业化审判团队,以及体现“事务专办”的“1+N+1”集约化审判团队。
在审判团队的构建过程中,北京朝阳法院充分考虑了各部门的案件特点、人员结构、办案饱和度,在综合考虑以上三个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不搞“整齐划一”,也就是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各庭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计审判团队。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辅助人员为保障,各类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各专其长,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是在简易案件速裁庭、各审判庭负责审理简易案件的速裁组,组建一名法官固定搭配一名书记员的速裁团队,即“1+1”的速裁团队。以亚运村法庭为代表,2017年,亚运村法庭共组建了15个速裁团队,完成了22000件案件的审判任务。据统计,去年这个庭每个团队平均完成1600多件案件的审结任务,最高的审判团队审结了2489件案件,13%的民事法官审结了37%的民事案件,以少量的人员完成了大量的工作。
二是专业化审判团队。北京朝阳法院有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6个专业审判庭。在这些专业化审判庭室,朝阳法院采取“1+1+1”的审判团队模式。由于这些案件专业性较强,审理难度较大,因此北京朝阳法院选任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在“一审一书”的基础上,还配备了一名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多为高学历高素质研究生助理,同时根据专业化案件的特点,还配备了专业化调解人员来帮助调解纠纷。还与高校合作,通过从高校中择优选任实习法官助理等方式,来提高团队的理论研究水平,把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将部分团队扩展为“1+2+1”的组建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在大多数民商事审判庭成立审判事务办公室,有的庭叫做审判事务小组。主要作用是给每一名法官提供审判服务,在庭室内组建服务审判核心业务、对接各个办案单元的辅助工作的专门团队,将大部分事务性工作集中处理,形成了“1+N+1”的集约化审判团队组建模式,“N”就代表了审判事务办公室的人员。这些事务性工作人员可以为法官承担送达、诉讼保全、外出调查等审判事务性工作,减轻了法官的负担,提高了审判效力。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北京朝阳法院按照“让少数人办理多数简易案件,多数人办理少数复杂案件”的思路,提出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案件的繁简分流。
去年1月,朝阳法院将亚运村法庭调整为民事案件速裁庭,集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四类纠纷。我来到亚运村法庭,成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团队的负责人。以前,北京朝阳法院有8个庭室都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案的保险公司疲于应诉,极大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和调解效果。而将这类案件集中审理后,北京朝阳法院会将涉及同一保险公司的案件交由同一速裁团队集中安排审理时间,使得保险公司到庭应诉率超过90%,也为法院调解、督促、执行创造了条件。同时,简案快审、类案专审促进了同类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当事人也越来越认可法院确定的赔偿标准,更多的当事人愿意选择调解结案。
吴薇所在的亚运村法庭已实现向专业审判庭的转型。在专业化审判的基础上,审判团队实现了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1:1:1”的配备。除专业化审判团队外,北京朝阳法院还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调解队伍。我所在的审判团队现在由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和一名调解员组成。
在团队里,我负责团队的统筹管理、开庭、文书撰写,以及指导团队成员开展工作。法官助理杨洁主要负责包括案件调解分流、处理鉴定等在内的全部审判辅助事务,并且对接书记员和调解员。曾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的调解员佟桐,在组织诉前调解的同时会一并完成起诉书送达、核实诉讼请求、组织证据交换等工作,为庭审工作的后续开展奠定基础。年轻的书记员张爽负责集中排庭、报结等辅助事务。
当分到新的案件后,法官助理会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分配给调解员调解,将不适宜调解又满足开庭条件的案件分配给书记员排庭,将涉及鉴定的案件留下自己安排鉴定谈话。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组织当事人填写要素表格,固定争议焦点,调解成功后可当庭交付案款,当庭出具调解协议,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将转给法官出具文书;调解无果的,将转给书记员排庭。当事人同意的,法官可即时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