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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扩大禁烟范围 中国禁烟立法能否“升格”
北京频道 ( 2008-04-23 08:08:15)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

     从5月1日起北京市餐馆、办公室都禁止吸烟。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北京市扩大公共场所禁烟范围的立法,引发人们对我国公共场所禁烟的新一轮关注——

    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等部委发布《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

    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1991年,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博物馆、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共13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991年,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等十一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深入开展不吸烟活动的通知》。

    199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

    1997年,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等颁布《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烟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截至2006年10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有154个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有法规城市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45.7%。

    “强烈支持!范围更大些就好了。”

    “不同意僵化的禁烟措施,侵犯了吸烟人的自由!”

    日前,《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在全国150多个颁布实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城市中,北京市是第一个把禁烟的范围扩大到所有餐馆、办公室的城市。

  范围扩大成亮点

    禁烟有民意基础

    “过去,社会单位的禁烟主要指会议室不能吸烟,现在扩大到办公室、食堂、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宾馆、旅店等必须划定无烟楼层。《若干规定》最大的亮点就是扩大了禁止吸烟区域。”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的饶英生通俗解释了新规定的新之所在。

    “这个规定的出台不是政府心血来潮的‘突发奇想’,有三个主要的背景。”4月9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法制处处长张培莉介绍说。

    这三个背景指的是:中国政府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2006年1月9日在中国生效,每个缔约方都应在生效后五年内提供普遍保护;1996年5月15日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授权北京市政府可以确定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中国政府承诺举办一届“无烟奥运会”。

    从2008 年年初开始,北京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办公室就起草了《若干规定》的草稿。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60多个座谈会,征求了国家机关、北京奥组委和市商务、旅游等部门的意见,征求服务行业经营者和公共卫生专家的意见。法制办还派人就草案内容征求了世界卫生组织代表的意见。

    “我们在‘首都之窗’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草案,群众踊跃提出意见、建议,在325条意见里,只有8条反对意见,其中4条是因为担心可行性而反对。”张培莉说。

    记者翻阅法制办整理的网上民意汇总,体会到百姓对禁烟的关注。有的群众的意见达2000字,他们在对禁烟表示支持的同时,纷纷为禁烟“支招”。“智慧在群众中间,很多真知灼见。”张培莉感叹。


(责任编辑: 李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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